当前位置: 首页 > 欧亚中心 > 投资指南 > 正文

浅析俄罗斯法下的违约金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25 10:57:30 文章来源:俄语法律服务


 张振利 


中国企业在与俄罗斯企业贸易往来时,在合同签订之初,约定有效的债务履行担保方式,往往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关键因素,也是中国企业把控俄罗斯合作伙伴的重要手段。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下称俄罗斯《民法典》)第二十三章中,对俄罗斯法下的债务履行担保方式作出了专章规定,主要包括违约金、定金、留置、抵押等方式,本文将结合过往的实践经验,介绍俄罗斯当前较为重点的债务履行担保方式——违约金,以期对从事中俄贸易的企业有所借鉴和帮助。
 
 
一、违约金的定义 
 
根据俄罗斯《民法典》第330条第1款规定,违约金(неустойка)是指债务人在没有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履行债务时,包括逾期履行时,债务人必须支付给债权人的,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金钱,属于担保债务履行的辅助方法。违约金存在的本质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给债务人创设某种财产上的不利威胁,除了赔偿损失的一般惩罚之外,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的行为进行补充惩罚。
 
二、违约金的分类
 
违约金可分为罚款(Штраф)和罚金(Пеня)。罚款是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金额进行收取。罚金是因债务履行延迟而确定的债务比例,且需要定期支付,其本质上是继续性违约金,例如,违约金为每个月逾期借款金额的0.5%。
违约金还可以分为约定违约金(Договорная неустойка)和法定违约金(Законная неустойка)。法定违约金是指无论双方协议是否约定违约金,债权人均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法律规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确定违约金的计算和适用方法。对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还可进行更详细的分类,包括记入式违约金(违约金数额计入总损失)、选择式违约金(债权人即可主张损害赔偿,亦可主张违约金)、排它式违约金(仅可主张违约金并排除其他一切赔偿请求)和惩罚性违约金(超出违约金的损失应予赔偿)。
 
三、违约金的支付
违约金的支付是指金钱处罚,并由违反合同条款的一方进行支付。违约金因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的种类不同支付方法也不同。法定违约金,仅能由遭受损失的一方提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升法定违约金的数额,但不得减少。约定违约金可由双方约定增加或减少。具体规定如下:
 
    1)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由于法律未对其进行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包括违约金的征收期限和征收方法。俄罗斯《民法典》第333条规定,如果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和违反债务的后果相比,明显不成比例,则法院有权减少违约金。在许多情况下,违约金并不能完全覆盖一方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则损失的赔偿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为限。
 
    2)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当一方违约所必须支付的金钱数额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法定违约金的征收需满足两个构成要件:一是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二是该行为存在过错。法定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根据合同标的额按比例征收。例如,根据20041230N 214-FZ联邦法律《关于参与共同建造公寓楼和其他不动产以及对俄罗斯联邦某些法律的修正案(变更及补充)》第5条第6款规定,如果违反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集资建筑的参加人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延期款项乘以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再融资利率的三分之一的违约金。
 
、违约金与损失
 
俄罗斯《民法典》第393条规定了违反债务(合同)责任的一般规定,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务人应当赔偿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该损失按照俄罗斯《民法典》第15条的规定来确定。俄罗斯《民法典》第15条规定,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损害赔偿中损害的确定方法:权利被侵害人为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已付出的或应当付出的费用、损失,或财产损害(实际损失),以及该人在民事流转通常条件下,其权利未受侵害的情况下,可获得的收入(可得利益)。
俄罗斯《民法典》第394条规定了违约金与损失的关系。俄罗斯《民法典》第394条规定,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则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那部分损失,应当赔偿。但法律或合同可以规定:只可要求违约金而不追索损失;或,违约金之外还可追索全部损失;按债权人的选择或违约金,或损失。同时,根据俄罗斯《民法典》第333条规定,如果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和违反债务的后果相比,明显不成比例,则法院有权减少违约金。
综上,俄罗斯也是采用和中国一样的损害赔偿原则,但允许当事人就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进行选择。如果当事人按俄罗斯《民法典》第394条只选择了违约金,法院是否可以按照俄罗斯《民法典》第333条来减少,法律没用规定。按照笔者的理解,法院也不可以。
此外,除了以违约金的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俄罗斯《民法典》第23章规定,当事人还可以定金、留置、抵押、保证、银行保函的方式来担保债务的履行。但在上述债务履行担保方式中,违约金在实践中适用更加广泛,具有诸多优点。例如,违约金的支付不以损失发生为前提,且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可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偿付程序更加简便。因此,从事中俄贸易的企业在与俄罗斯企业进行贸易往来时,在合同签订之初,根据合同具体的情况约定具体的债务履行担保方式,往往更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警惕!疫情阴影下的中亚经济与汇率风险
下一篇:中亚地区汽车产业和市场现状及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