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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投资环境介绍

发布时间:2023-05-12 14:14:22 文章来源:业务三部



一、国家情况

伊拉克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Iraq),位于亚洲西南部,阿拉伯半岛东北部,国土面积43.83万平方公里。北接土耳其,东临伊朗,西毗叙利亚、约旦,南接沙特、科威特,东南濒波斯湾。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自西北向东南流贯全境。海岸线长60公里。人口4335万(2022年)。其中阿拉伯民族约占78%(什叶派约占60%,逊尼派约占18%),库尔德族约占15%,其余为土库曼族、亚美尼亚族等。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和库尔德语。居民中95%以上信奉伊斯兰教,少数人信奉基督教等其他宗教。

(一)自然资源。伊拉克地理条件得天独厚,石油、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石油工业是经济主要支柱。石油探明储量1469亿桶,约占世界总储量的9%,居世界第5位。天然气探明储量3.7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储量的1.7%,居世界第12位。磷酸盐储量约100亿吨。

伊拉克石油资源为国有,外国石油公司与伊拉克石油部和各省的石油公司合作,担任油田作业者。主要油田包括东巴格达油田、艾哈代布油田、基尔库克油田、米桑油田、哈法亚油田、鲁迈拉油田、西古尔纳油田、马季努恩油田、祖拜尔油田等。在伊开展业务的国际石油公司包括中国的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振华石油,美国埃克森美孚,英国BP,意大利ENI,俄罗斯俄气,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等。

(二)工业。能源产业占主导地位,石油出口收入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政府财政收入的90%。伊拉克战争结束后,石油生产逐渐恢复。据伊拉克政府统计,2022年上半年伊拉克原油日产量约54万吨,石油日均出口量约41万吨,上半年石油出口创收约600亿美元。

(三)农牧业。伊拉克可耕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27.6%,农业用地严重依赖地表水,主要集中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两河平原的灌溉农业已有数千年历史。主要农产品有小麦、黑麦、大麦、稻米、棉花、烟草、温带水果与椰枣等。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粮食不能自给。
全国有椰枣树3300余万株,平均年产椰枣约630万吨,输出量居世界首位。畜牧业主要集中在东北部地区,养殖牛、羊;西南部干旱高原上有游牧业。

(四)旅游业。伊拉克主要旅游点有乌尔城(公元前2060年)遗址、亚述帝国(公元前910年)遗迹和哈特尔城(俗名“太阳城”)遗址,位于巴格达西南90公里处的巴比伦是世界著名的古城遗址,盛传的“空中花园”被列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此外,底格里斯河沿岸的塞琉西亚、尼姆路德等,均是伊拉克著名古城名胜。

二、经贸合作

(一)经贸协定。伊拉克共签署了32个双边协定和9个多边协定。与其签订双边协定的国家包括阿富汗、孟加拉、印度、伊朗、日本、约旦、科威特、毛里塔尼亚、韩国、斯里兰卡、叙利亚、突尼斯、土耳其、英国、越南和也门。这些协定包括促进和保护投资的一般规定、利润汇出条款、诉诸仲裁和解决纠纷条款、公平征用和损失补偿条款等。

此外,伊拉克还与11个国家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区协定(FTA),这11个国家是阿尔及利亚、埃及、约旦、黎巴嫩、阿曼、卡塔尔、苏丹、叙利亚、突尼斯、也门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拉克还签署了几个多边协议,其中包括1982年2月27日与阿拉伯国家签订的“泰西尔”协议。

2021年3月,伊拉克议会通过法案,批准伊拉克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1958年《纽约公约》。法案同时做出三点保留:一是在批准加入《纽约公约》法案生效前,对伊拉克作出的仲裁决定无效;二是只承认或执行基于对等原则,根据《纽约公约》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三是仅在因合同法律关系引起的争端被伊拉克法律视为商业争端时,适用《纽约公约》。该项法案将在官方报纸发布后生效。

(二)对外贸易。主要出口目的地为中国、印度、韩国、美国、意大利和希腊。伊拉克工业部门不齐全,多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需要进口,主要进口来源地为土耳其、伊朗、中国、美国和俄罗斯。伊拉克主要进口货物包括各种食品、药品、机电设备、工业制成品等;主要出口货物主要包括原油(占伊拉克出口总额的99%)、椰枣等。

(三)中伊经贸。1981年5月,中、伊签订贸易协定,成立贸易经济技术合作联委会。2016年4月,双方在北京召开了中伊第十三届联委会会议。2007年、2011年1月、2011年7月、2015年12月和2017年7月,双方先后签署5份中伊经济技术合作协定。2019年9月,时任总理阿卜杜勒马赫迪访华期间,双方签署关于重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多份文件。

中伊双方尚未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未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未签署产能合作协议、未签订基础设施合作协议和货币互换协议。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0年两国贸易额为301.77亿美元,同比下降9.6%。其中中国出口额为109.24亿美元,同比增长15.5%,中国进口额为192.53亿美元,下降19.5%。伊拉克是中国在西亚北非地区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是伊拉克最大贸易伙伴。

中国对伊拉克出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汽车、家用电器、工程机械、石油设备、电力设备、通讯设备、家电产品以及纺织服装。中国从伊拉克进口的主要商品为原油,2020年中国从伊拉克进口原油6011.66万吨,同比增长16%。

(四)中伊产业合作。中伊产业合作主要集中在建材领域。2007年,苏州中材与伊拉克工业投资公司(MASS)签订苏莱曼尼亚SCP日产5000吨水泥生产线总包合同,之后先后承接了GCC保产项目、 DCC保产项目、SCP保产项目和穆萨纳省SAMAN保产项目。

2012年,中建材在伊拉克穆萨纳省与当地公司合作建成一条日产量3300吨干法熟料泥生产线和一个年产量120万吨的水泥研磨钻,目前由中方负责运营。

三、外国投资法规

除军工、自然资源、土地(库区除外)等领域外,其它领域均适用投资法。对于生产性企业,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少于25万美元,伊拉克雇员不少于全部雇员的50%,并提供各项福利待遇。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投资项目的股票和证券(不仅限于许可证持有人)。

作为一项持续合规要求,投资者在伊拉克的账目需依法由注册会计师审计。

投资者按投资委员会要求,提供与项目预算有关的经济和技术可行性研究以及其他信息。投资者需根据此法案记录免税进口物资以及其折旧期。

伊拉克投资者需要保护环境,并依据相关法律执行伊拉克或者国际相关领域适用的质量控制体系。

投资者需遵循伊拉克法律中关于工资、假期和工作时间等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需要按照已提交的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实际施工与规划时间不得相差超过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国家投资署有权收回投资证。

投资者需培训伊拉克雇员,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技能,同时要优先雇佣伊拉克籍人。

投资主管部门。为吸引外国投资,伊拉克政府于2006年颁布投资法(2006年第13号法令,经2010年第(2)号法律和2015年第(50)号法律修订)。隶属于伊拉克政府内阁的伊拉克国家投资委员会就是根据该项法案成立的,负责相关外资政策制订、执行和外资企业监督管理等,每个省也设立投资委员会的分支机构。该委员会对外国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提交正式投资许可证申请前,外国投资者需到伊拉克贸易部公司注册处(Office of Company Registry,类似工商管理机构)注册设立相关实体。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可以登录下列网站:www.investpromo.gov.iq。投资委员会电子邮箱:info@investpromo.gov.iq。投资咨询、法律法规、访问伊拉克等相关事宜,可与该投资委员会下列部门联系。

一站式服务(One Stop Shop),ossh@investpromo.gov.iq

媒体(Media),media@invest-iraq.com

经济咨询(Economic Dept),economic@investpromo.gov.iq

法律咨询(Legal Dept,legal.dept@investpromo.gov.iq

访问考察(Public Relations),p.r.nic@investpromo.gov.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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