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二部 > 动态资讯 > 正文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发布时间:2021-11-05 09:43:54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批准进展一览表
下一篇:电科国际宋世杰一行到访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