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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拟采取进一步措施建立更公平的税收制度,出台立法对大型跨国公司开征数字服务税。
新西兰财政部长Grant Robertson说:“政府一直致力于使新西兰的税收制度更加公平。很明显,国际税收框架没有跟上现代商业实践的变化和商业日益数字化的步伐。这是世界各国面临的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海外企业采用数字经营模式,我们对其征税的能力受到限制,负担落在了较小的纳税人群体身上。我们一直在积极参与经合组织关于达成多边协议以解决这些问题的谈判。这项工作进展缓慢。“作为这些谈判的一部分,我们同意在2025年1月1日之前不采取数字服务税(DST)等单边措施。虽然我们将继续努力支持多边协议,但我们不准备只是等到那时才能找到答案。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准备了立法,以便在经合组织进程不成功的情况下随时启动。”
新西兰拟议的数字服务税将针对从社交媒体平台、互联网搜索引擎和在线市场的新西兰用户那里赚取收入的大型跨国企业。该税将由跨国企业支付,其门槛是这些企业每年从全球数字服务中赚取7.5亿欧元,并每年从向新西兰用户提供的数字服务中获得350万新西兰元。预计在四年预测期内该税种将产生2.22亿美元的收入。该税将按新西兰数字服务应税总收入的3%征收,与法国和英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采用的税率相似。
新西兰《数字服务税法案》于2023年8月31日提交议会。新西兰政府已于2019年就这项立法的内容进行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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