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邀请参加“投资巴... 08-26
- 关于邀请出席“2020疫... 08-05
- 关于邀请参加“2020外... 05-25
- 境内14天+境外14天 ... 02-19
- 关于报送19个国家产能... 02-12
- 2020中国国际能源大会... 12-15
- 华诺俄翔传播总监裴慈... 12-10
- 鞑靼斯坦工贸部驻华代... 12-10
- 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 12-10
- 和振伟秘书长在第十二... 12-08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4月22日,共有193个国家(地区)因疫情影响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由于信息量大,为方便企业查询,各大洲内国家(地区)按汉语名称首字母排序,供企业参考)
对货物贸易(除医疗物资外)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2日,共有48个国家(地区)采取相关措施,其中新增1个国家(地区),措施有更新的5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对医疗物资贸易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2日,共有76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其中新增1个国家(地区),措施有更新的2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对船舶/航班/列车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2日,共有141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其中新增3个国家(地区),措施有更新的8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对边境口岸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2日,共有81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其中新增3个国家(地区),措施有更新的3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对人员入境采取措施的情况——截至4月22日,共有177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其中新增1个国家,措施有更新的4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等情况的国家(地区)——截至4月22日,共有126个国家(地区)采取了相关措施,其中新增2个国家(地区),措施有更新的9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