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早知道”(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0-03-17 14:36:12 文章来源:



亲爱的同胞们,大家好!

  受张霄大使委托,即日起每周二、四使馆将向广大旅哈同胞提供哈萨克斯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要闻,以便大家第一时间掌握真实信息和准确数据,更好地做好个人防护。疫情当前,减少人员流动最安全,就地抗疫最科学。现将3月17日疫情信息通报如下:

  一、哈境内确珍患者增至13名

  截止3月17日11时,哈境内已确诊13例新冠肺炎感染者(阿拉木图11人,努尔苏丹2人)。已公布的确诊患者情况如下:

  第1例,哈男性公民,9日自德国返回阿拉木图;

  第2例,哈女性公民,12日自德国返回阿拉木图;

  第3例,哈女性公民,12日自意大利返回努尔苏丹;

  第4例,哈男性公民,12日自德国返回阿拉木图;

  第5例,哈男性公民,10日自俄罗斯返回阿拉木图;

  第6例,哈男性公民,10日自波兰返回努尔苏丹;

  第7例,哈女性公民,为第5例确诊患者的妻子;

  第8例,哈男性公民,14日自首尔返回阿拉木图;

  第9例,哈女性公民,14日自德国返回阿拉木图;

  第10例,哈女性公民,15日自土耳其返回阿拉木图;

  第11例,哈女性公民,13日自德国返回阿拉木图;

  第12例,哈男性公民,10日自俄罗斯返回阿拉木图;

  第13日,哈男性公民,10日自俄罗斯返回阿拉木图。

  二、哈外交部就“紧急状态”期间出入境限制作出说明

  根据哈总统令,哈萨克斯坦自2020年3月16日8时起至4月15日7时实施“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将对哈萨克斯坦和外国公民进出哈国境作出限制,以下情形可作为例外:(一)此前去往国外的哈萨克斯坦公民返回哈萨克斯坦;(二)前往国外就医的哈萨克斯坦公民,在出具医疗机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三)此前已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外国公民离境;(四)哈萨克斯坦和其他国家外交人员及其家属,以及应哈萨克斯坦外交部邀请来哈的外国和国际组织代表团成员;(五)火车机车组人员、航空公司机组人员及海轮船员;(六)哈境内的外国跨境项目服务人员以及邻国境内的哈跨境项目服务人员(跨境项目—跨越边境的铁路、公路、管道、输电线、电缆、桥梁、水坝、水闸、水渠建筑和建筑,以及位于边境领土或边界区域内的隶属其中一个国家的建筑,或者建筑在另一方国家的领土内);(七)2020年3月16日8时前已乘坐过境哈萨克斯坦的旅客列车启程和在途的外国公民;(八)持有在哈萨克斯坦定居证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九)哈萨克斯坦公民的外国籍家属(含确认亲属关系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三、哈限制大型商业设施营业时间

  哈贸易和一体化部16日发布消息称,为执行关于实施“紧急状态”的总统令,保护公民生命和健康,要求大型商业设施(含食品市场)将营业时间调整为每日10:00-18:00,非食品市场营业时间为每日11:00-17:00;位于商业娱乐中心内的电影院、儿童游乐园等各类游乐设施必须关闭,药店、商店可在严格遵守卫生安全措施的条件下继续营业。商业设施必须执行定期消毒制度;防止排队,如已形成排队,必须保持间距不小于1米;顾客只有佩戴口罩才允许进入大型商业设施,否则商场必须保证免费发放口罩并做好防疫登记 ;大型商业设施必须在所有入口处安装热像仪,确保对访客进行持续监控。

  最后,请大家提高防护意识,科学防疫,远离谣言和恐慌。祝您健康、平安!

(来源:中国驻哈大使馆官网)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措施
下一篇:哈萨克斯坦重新调整疫情国别分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