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赴波黑、塞尔维亚商务考察的函 07-21
- 关于邀请出席“波黑经贸投资推介会”的函 06-25
- 关于举办中巴商务洽谈会的通知 06-16
- 中国(武汉)—秘鲁经贸合作推介会邀请函 06-04
- 关于组织赴斯洛伐克、奥地利商务考察的函 05-15
- 王克文一行出访印度尼西亚 10-09
- 慈溪市代表团到访中海协 10-09
- 蒋赟拜会伊拉克驻华大使 10-09
- 几内亚投资合作推介会在京成功举行 09-28
- 中海协组织会员企业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州州长座谈交流 09-28
去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等,支持企业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不断优化综合保税区监管模式,优先将“两步申报”“两段准入”“两区优化”等重点改革在区内落地推进,区内企业账册备案、税款补缴等业务实现“秒办”。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拓展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继续推进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仓储物流等传统业务,支持研发、检测、维修等新业务新业态先行先试。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绿色低碳转型 超低能耗建筑在我国将成主流
下一篇:积极推进中法农业领域合作